房屋檢測鑒定 :木結構建築及其構件的檢查 、檢測(中)
六
、構件間連接的檢查和檢測的主要內容
:
1 、檢查確定構件間連接狀況 、采用的連接方式(榫卯連接 、膠合連接 、齒連接 、螺栓連接和釘連接) 、連接配件 ,以及連接的可靠性 。
2 、主要檢查的部位主要有 :柱根與基礎的連接 、柱頂間的連接 、柱與柁(屋架)的連接和斜撐 、屋架各構件間的連接 、屋架(柁 、檁)與牆體的連接 、屋架與檁和椽的連接等 。
3 、檢查受拉杆件有無斷裂 ,鋼拉杆是否受力和變形 ,螺帽有無鬆動 ,受拉接頭是否有過量的滑移 ;受壓杆件有無曲折 ;各種連結構件的受剪麵有無裂縫 ;下弦接頭處有無拉開和變形過大情況 ;各連接節點有無鬆動 、變形 、位移等 。
4 、對於連接鐵件 ,應檢查和檢測鋼拉杆及連接鐵件的尺寸規格 、鏽蝕和變形程度 ,是否存在鐵件鬆動變形致使連接失效等損壞 。
5 、各種類型連接節點應重點檢查 :
1)榫卯連接 :檢查連接處是否牢固 ,榫頭是否拔出或折斷 ,榫眼有無壓裂 ;
2)膠合連接 :檢查連接點是否開膠和鬆動 ;
3)齒連接 :檢查壓杆軸線與齒槽承壓麵垂直度 ,受剪麵是否出現裂縫 ,齒槽承壓麵和壓杆端部是否存在局部破損 、脫開情況 ;
4)螺栓連接 :用扭力扳手檢查螺帽是否鬆動 ,墊片是否變形陷入木材 ,夾板的螺孔附近有無裂縫 、蟲蛀和腐朽情況 ;
5)釘連接 :檢查連接處是否牢固 ,釘孔附近有無裂縫 、蟲蛀和腐朽情況,釘是否有鏽蝕 、變形 。
七 、木構件幾何尺寸主要檢測長度 、截麵尺寸 、桁架 、梁(含檁條) 、柱和屋麵木基層等的尺寸 。實測木構件的有效截麵 ,應扣除各種因素造成的截麵損失 。
八 、木材材質和力學性能的檢查和檢測 ,主要采取直觀檢查法和儀器檢測法,應遵守下列規定 :
1 、木材力學性能的直觀檢查 ,根據木構件的顏色 、紋理 、硬度、氣味等特點 ,判定木構件的材質 ,進而確定木構件的材料特性 。
可參照《木結構設計規範》GB 50005 ,確定各種木材的特性和強度 ,使用時需考慮腐朽等因素致使強度值降低 。
2 、對現場直觀檢查不能判定材質和力學性能的木構件 ,或發現木材存在異常的 ,可采用儀器檢測法 。即采取試樣進行材料試驗 ,以確定其強度 ,保證結構驗算結果更符合實際情況 。
取樣應在不影響構件受力性能的部位取適量樣品 ,用儀器對木構件的材質 、密度 、含水率等特性進行測定 。采取替換構件的取樣方法進行木結構構件的實驗室力學性能檢測時 ,取樣構件應具有代表性 ,且要保證原結構的安全性 。
力學性能的檢測應參照《木結構設計規範》GB 50005和《木材物理力學性能試驗方法總則》GB 1929進行 。木材含水率的檢測 ,可用重量法測定 ,規格材質可用電測法測定 ;具體操作方法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木材含水率測定方法》GB 1931的規定執行 。
1 、檢查確定構件間連接狀況 、采用的連接方式(榫卯連接 、膠合連接 、齒連接 、螺栓連接和釘連接) 、連接配件 ,以及連接的可靠性 。
2 、主要檢查的部位主要有 :柱根與基礎的連接 、柱頂間的連接 、柱與柁(屋架)的連接和斜撐 、屋架各構件間的連接 、屋架(柁 、檁)與牆體的連接 、屋架與檁和椽的連接等 。
3 、檢查受拉杆件有無斷裂 ,鋼拉杆是否受力和變形 ,螺帽有無鬆動 ,受拉接頭是否有過量的滑移 ;受壓杆件有無曲折 ;各種連結構件的受剪麵有無裂縫 ;下弦接頭處有無拉開和變形過大情況 ;各連接節點有無鬆動 、變形 、位移等 。
4 、對於連接鐵件 ,應檢查和檢測鋼拉杆及連接鐵件的尺寸規格 、鏽蝕和變形程度 ,是否存在鐵件鬆動變形致使連接失效等損壞 。
5 、各種類型連接節點應重點檢查 :
1)榫卯連接 :檢查連接處是否牢固 ,榫頭是否拔出或折斷 ,榫眼有無壓裂 ;
2)膠合連接 :檢查連接點是否開膠和鬆動 ;
3)齒連接 :檢查壓杆軸線與齒槽承壓麵垂直度 ,受剪麵是否出現裂縫 ,齒槽承壓麵和壓杆端部是否存在局部破損 、脫開情況 ;
4)螺栓連接 :用扭力扳手檢查螺帽是否鬆動 ,墊片是否變形陷入木材 ,夾板的螺孔附近有無裂縫 、蟲蛀和腐朽情況 ;
5)釘連接 :檢查連接處是否牢固 ,釘孔附近有無裂縫 、蟲蛀和腐朽情況,釘是否有鏽蝕 、變形 。
七 、木構件幾何尺寸主要檢測長度 、截麵尺寸 、桁架 、梁(含檁條) 、柱和屋麵木基層等的尺寸 。實測木構件的有效截麵 ,應扣除各種因素造成的截麵損失 。
八 、木材材質和力學性能的檢查和檢測 ,主要采取直觀檢查法和儀器檢測法,應遵守下列規定 :
1 、木材力學性能的直觀檢查 ,根據木構件的顏色 、紋理 、硬度、氣味等特點 ,判定木構件的材質 ,進而確定木構件的材料特性 。
可參照《木結構設計規範》GB 50005 ,確定各種木材的特性和強度 ,使用時需考慮腐朽等因素致使強度值降低 。
2 、對現場直觀檢查不能判定材質和力學性能的木構件 ,或發現木材存在異常的 ,可采用儀器檢測法 。即采取試樣進行材料試驗 ,以確定其強度 ,保證結構驗算結果更符合實際情況 。
取樣應在不影響構件受力性能的部位取適量樣品 ,用儀器對木構件的材質 、密度 、含水率等特性進行測定 。采取替換構件的取樣方法進行木結構構件的實驗室力學性能檢測時 ,取樣構件應具有代表性 ,且要保證原結構的安全性 。
力學性能的檢測應參照《木結構設計規範》GB 50005和《木材物理力學性能試驗方法總則》GB 1929進行 。木材含水率的檢測 ,可用重量法測定 ,規格材質可用電測法測定 ;具體操作方法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木材含水率測定方法》GB 1931的規定執行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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