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漢市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怎麽辦—武漢京翼
如果遇到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
,那麽作為買受人如何處理呢
?
“房屋主體結構”問題
,創世大發認為應作廣義理解
,作為一個完整的房屋建築工程
,它既應包括房屋地下隱蔽工程的地基部分
,也應包括房屋地上工程所涉及的部分
。就是說地下與地上部分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
,根據建築法的規定房屋建築工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
、主體結構工程
、屋麵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
,以及電氣管線
、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
,供熱
、供冷係統工程等
商品房的主體結構應該包括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
、屋麵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
,以及電氣管線
、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
,供熱
、供冷係統工程等
。地基基礎工程中的地基
,是指支承由基礎傳遞的上部結構負載的土體或岩體
。為保證建築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
,首先要求地基在荷載作用下不致產生破壞
,其次組成地基的地層因某些原因產生的變形不能過大
,否則將會使建築物遭到破壞,無法滿足使用要求
。
建築物的基礎工程
,是指結構所承受的各種作用傳遞到地基上的結構組成部分。它是建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
。建築物的基礎可以按照基礎埋置深度
、建築材料
、基礎變形特征和結構形式進行分類
。從以上可看出
,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在建築物整體構造中起到的重要作用
,是影響商品房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
。
關於屋麵防水工程
,是指建築物的屋頂
、牆壁以及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、房間和外牆等均防止出現漏水的工程
。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麵
、樓麵工程
,門窗工程等
。電氣管線
、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
,主要指電氣的線路
、開關
、電表的安裝
,給水管道
、排水管道的安裝等
。供熱
、供冷係統工程
,包括暖氣設備
、中央空調設備等的安裝工程
。
二
、怎樣認定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
?
《建築法》第60條規定
:“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
,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
。 建築工程竣工時
,屋頂
、牆麵不得留有滲漏
、開裂等質量缺陷
;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
,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修複
。”
在商品房買賣中如何認定主體質量問題比較複雜
,開發商會在主體質量與非主體質量問題上打擦邊球
,拒絕按照主體質量處理
。在通常情況下
,所謂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包括三種情況
:
(一)房屋交付前未經驗收
;
(二)雖然在交付前經過驗收但驗收不合格
。
1.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
,或房屋交付使用後
,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
,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
,應予支持
。
2.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
,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
,應支持
。
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
,在保修期內,出賣人應當承擔修複責任
;出賣人拒絕修複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複的
,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複
。修複費用及修複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
。
3. 《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五條
:商品房交付使用後
,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
,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。經核驗
,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
,買受人有權退房
;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
,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
。
聯係人電話
:18694069036(潘工)
辦公室電話
:027-81816281/818184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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