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房和嚴重損壞房的區別和判定標準
嚴重損壞房在結構部分而言
,是指地基基礎承載能力不足
,有明顯不均勻沉降或明顯滑運
、壓碎
、折斷
、凍酥
、腐蝕等損壞
,並且仍在繼續發展
,對上部結構有明顯影響
。同時
,承重構件明顯損壞
,強度不足
。
而危房很嚴重損壞房的區別
,主要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進行區分
。
其區別和判定標準如下
。
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(試行)
(1984年11月8日)
為了統一評定各類房屋的完損等級標準
,科學地製定房屋維修計劃
,盡快地提高房屋完好率
,我部委托無錫市房地產管理局編寫了《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》
,現批準自1985年1月1日起在房地產管理所試行
。
1.引言
1.1 為使房地產管理部門掌握各類房屋的完損情況
,並為房屋技術管理和修繕計劃的安排以及城市規劃
、改革提供基礎資料和依據
,特製訂本標準
。
1.2 本標準適用於房地產管理部門經營的房屋
。對單位自管房(不包括工業建築)或私房進行鑒定
、管理時
,其完損等級的評定
,也可適用本標準
。在評定古典建築的完損等級時
,本標準可作參考
。
1.3 對現有房屋原設計質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鑒定
,不屬本標準的評定範圍
。
2.一般規定
2.1 房屋按常用結構分成下列各類
:
a.鋼筋混凝土結構--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綱筋混凝土建造的(鋼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參照列入)
;
b.混合結構--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和磚木建造的
;
c.磚木結構--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磚木建造的
;
d.其他結構--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竹木
、磚石
、土建造的簡易房屋
。
2.2 房屋完損狀況
,根據各類房屋的結構
、裝修
、設備等組成部分的完好
、損壞程度
,分成下列各類
:
a.完好房
;
b.基本完好房
;
c.一般損壞房
;
d.嚴重損壞房
;
e.危險房
。
注
:危險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結構嚴重損壞
,影響正常使用
,不能確保住用安全的房屋
。其評定標準另定
。
2.3 各類房屋結構組成分為
:基礎
、承重構件
、非承重牆
、屋麵
、樓地麵
;裝修組成分為
:門窗
、外抹灰
、內抹灰頂棚
、細木裝修
;設備組成分為
:水門
、電照
、暖氣及特種設備(如消防栓
、避雷裝置等)
。
2.4 有抗震設防要求的地區
,在劃分房屋完損等級時應結合抗震能力進行評定
。
2.5 房地產管理部門在統計房屋完好率時
,應按本標準所確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並計算
。
2.6 凡新接管和經過修繕後的房屋應按本標準重新評定完損等級
。
結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鑒定
,亦應調整房屋的完損等級
。
2.7 房屋完損等級的評定
,一般以幢為評定單位
,一律以建築麵積(平方米)為計量單位
。
3.房屋完損標準
3.1 完好標準
3.1.1 結構部分
3.1.1.1 地基基礎
:有足夠承載能力,無超過允許範圍的不均勻沉降
。
3.1.1.2 承重構件
:梁
、柱
、牆
、板
、屋架平直牢固
,無傾斜變形
、裂縫
、鬆動
、腐朽
、蛀蝕
。
3.1.1.3 非承重牆
:
a.預製牆板節點安裝牢固
,拚縫處不滲漏
;
b.磚牆平直完好
,無風化破損
;
c.石牆無風化弓凸
;
d.木
、竹
、蘆簾
、葦箔等牆體完整無破損
。
3.1.1.4 屋麵
:不滲漏(其他結構房屋以不漏雨為標準)
,基層平整完好
,積塵甚少
,排水暢通
。
a.平屋麵防水層
、隔熱層
、保溫層完好
;
b.平瓦屋麵瓦片搭接緊密
,無缺角、裂縫瓦(合理安排利用除外),瓦出線完好
;
c.青瓦屋麵瓦壟順直
,搭接均勻
,瓦頭整齊
,無碎瓦
,節筒俯瓦灰梗牢固;
d.鐵皮屋麵安裝牢固
,鐵皮完好
,無鏽蝕
;
e.石灰爐渣
、青灰屋麵光滑平整,油氈屋麵牢固無破洞
。
3.1.1.5 樓地麵
:
a.整體麵層平整完好
,無空鼓
、裂縫
、起砂;
b.木樓地麵平整堅固
,無腐朽
、下沉
,無較多磨損和稀縫
;
c.磚
、混凝土塊料麵層平整
,無碎裂
;
d.灰土地麵平整完好
。
3.1.2 裝修部分
:
3.1.2.1 門窗
:完整無損
,開關靈活
,玻璃
、五金齊全
,紗窗完整
,油漆完好(允許有個別鋼門
、窗輕度鏽蝕
,其他結構房屋無油漆要求)
。
3.1.2.2 外抹灰
:完整牢固
,無空鼓
、剝落
、破損和裂縫(風裂除外),勾縫砂漿密實
。
其他結構房屋以完整無破損為標準
。
3.1.2.3 內抹灰
:完整
、牢固
,無破損
、空鼓和裂縫(風裂除外)
;
其他結構房屋以完整無破損為標準
。
3.1.2.4 頂棚
:完整牢固
,無破損
、變形
、腐朽和下垂脫落
,油漆完好
。
3.1.2.5 細木裝修
;完整牢固
,油漆完好
。
3.1.3 設備部分
3.1.3.1 水衛
:上
、下水管道暢通
,各種衛生器具完好
,零件齊全無損
。
3.1.3.2 電照
:電器設備
、線路
、各種照明裝置完好牢固
,絕緣良好
。
3.1.3.3 暖氣
:設備、管道
、煙道暢通
、完好
,無堵
、冒
、漏
,使用正常
。
3.1.3.4 特種設備
:現狀良好
,使用正常
。
3.2 基本完好標準
3.2.1.1 結構部分
:
3.2.1.1 地基基礎
:有承載能力
,稍有超過允許範圍的
,不均勻沉降
,但已穩定
。
3.2.1.2 承重構件:有少量損壞
,基本牢固
。
a.鋼筋混凝土個別構件有輕微變形
、細小裂縫
,混凝土有輕度剝落
、露筋
;
b.鋼屋架平直不變形
,各節點焊接完好
,表麵稍有鏽蝕
,鋼筋混凝土屋架無混凝土剝落
,節點牢固完好
,鋼杆件表麵稍有鏽蝕
;木屋架的各部件節點連接基本完好
,稍有隙縫
,鐵件齊全
,有少量生鏽
;
c.承重磚牆(柱)、砌塊有少量細裂縫
;
d.木構件稍有變形
、裂縫
、傾斜
,個別節點和支撐稍有鬆動
,鐵件稍有鏽蝕
;
e.竹結構節點基本牢固
,輕度蛀蝕
,鐵件稍鏽蝕
。
3.2.1.3 非承重牆
:有少量損壞
,但基本牢固
。
a.預製牆板稍有裂縫
、滲水
,嵌縫不密實
,當隔牆麵層稍有破損
;
b.外磚牆麵稍有風化
,磚牆體輕度裂縫
,勒腳有侵蝕
;
c.石牆稍有裂縫
、弓凸
;
d.木
、竹
、蘆簾
、葦箔等牆體基本完整
,稍有破損
。
3.2.1.4 屋麵
:局部滲漏
,積塵較多
,排水基本暢通
。
a.平屋麵隔熱層
、保溫層稍有損壞
,卷材防水層稍有空鼓
、翹邊和封口不嚴
,剛性防水層稍有龜裂
,塊體防水層稍有脫殼
;
b.平瓦屋麵少量瓦片裂碎,缺角
、風化
,瓦出線稍有裂縫
;
c.青瓦屋麵瓦壟少量不直
,少量瓦片破碎
,節筒俯瓦有鬆動
,灰梗有裂縫
,層脊抹灰有裂縫
;
d.鐵皮屋麵少量咬口或嵌縫不嚴實
,部分鐵皮生鏽
,油漆脫皮
;
e.石灰爐渣
,青灰屋麵稍有裂縫
,油氈屋麵少量破洞
。
3.2.1.5 樓地麵
:
a.整體麵層稍有裂縫
、空鼓
、起砂
;
b.木樓地麵稍有磨損和稀縫
,輕度顫動
;
c.磚
、混凝土塊料麵層磨損起砂
,稍有裂縫
、空鼓
;
d.灰土地麵有磨損
、裂縫
。
3.2.2 裝修部分:
3.2.2.1 門窗
:少量變形
、開關不靈
,玻璃
、五金
、紗窗少量殘缺
,油漆失光
。
3.2.2.2 外抹灰
;稍有空鼓
、裂縫
、風化
、剝落
,勾縫砂漿水量酥鬆脫落
。
3.2.2.3 內抹灰
:稍有空鼓
、裂縫
、剝落
。
3.2.2.4 頂棚
:無明顯變形
、下垂
,抹灰層稍有裂縫
,麵層稍有脫釘
、翹角
、鬆動
,壓條有脫落
。
3.2.2.5 細木裝修
:稍有鬆動
、殘缺
,油漆基本完好
。
3.2.3 設備部分
:
3.2.3.1 水衛
:上
、下水管道基本暢通
,衛生器具基本完好
,個別零件殘缺損壞
。
3.2.3.2 電照
:電氣設備
、線路
、照明裝置基本完好
,個別零件損壞
。
3.2.3.3 暖氣
:設備、管道
、煙道基本暢通
,稍有鏽蝕
,個別零件損壞
,基本能正常使用
。
3.2.3.4 特種設備
:現狀基本良好
,能正常使用
。
3.3 一般損壞標準
3.3.1 結構部分
3.3.1.1 地基基礎
,局部承載能力不足
,有超過允許範圍的不均勻沉降,對上部結構稍有影響
。
3.3.1.2 承重構件
:有較多損壞
,強度已有所減弱
。
a.鋼筋混凝土構件有局部變形
、裂縫
,混凝土剝落露筋鏽蝕
、變形
、裂縫值稍超過設計規範的規定
,混凝土剝落麵積占全部麵積的10%以內
,露筋鏽蝕;
b.鋼屋架有輕微傾斜或變形
,少部支撐部件損壞
,鏽蝕嚴重
,鋼筋混凝土屋架有剝落
,露筋
、鋼杆有鏽蝕;木屋架有局部腐朽
、蛀蝕
,個別節點連接鬆動
,木質有裂縫
、變形
、傾斜等損壞
,鐵件鏽蝕
;
c.承重牆體(柱)
、砌塊有部分裂縫
、傾斜
、弓凸
、風化
、腐蝕和灰縫酥鬆等損壞
;
d.木構件局部有傾斜
、下垂、側向變形
、腐朽
、裂縫
,少數節點鬆動
,脫榫
,鐵件鏽蝕
;
e.竹構件個別節點鬆動
,竹材有部分開裂、蛀蝕
、腐朽
、局部構件變形
。
3.3.1.3 非承重牆
:有較多損壞
,強度減弱
。
a.預製牆板的邊
、角有裂縫
,拚縫處嵌縫料部分脫落
,有滲水
,間隔牆層局部損壞
;
b.磚牆有裂縫
、弓凸
、傾斜
、風化
、腐蝕
,灰縫有酥鬆,勒腳有部分侵蝕剝落
:
c.石牆部分開裂
、弓凸
、風化
、砂漿酥鬆
,個別石塊脫落
;
d.木
、竹
、蘆簾牆體部分嚴重破損
,土牆稍有傾斜
,硝堿。
3.3.1.4 屋麵
:局部漏雨
,木基層局部腐朽
、變形
、損壞
、鋼筋混凝土屋板局部下滑
,屋麵高低不平
,排水設施鏽蝕
、斷裂
。
a.平屋麵保溫層
、隔熱層較多損壞
,卷材防水層部分有空鼓
、翹邊和封口脫開
,剛性防水層部分有裂縫
、起殼
,塊體防水層部分有鬆動
、風化
、腐蝕
;
b.平瓦屋麵部分瓦片有破碎
、風化
,瓦出線嚴重裂縫
、起殼
,脊瓦局部鬆動
、破損
;
c.青瓦屋麵部分瓦片風化
、破碎
、翹角
、瓦壟不順直
,節筒俯瓦破碎殘缺
,灰梗部分脫落
,屋脊抹灰有脫落
,瓦片鬆動
;
d.鐵皮屋麵部分咬口或嵌縫不嚴實
,鐵皮嚴重鏽爛
;
e.石灰爐渣
、青灰屋麵
,局部風化脫殼
、剝落
,油氈屋麵有破洞
。
3.3.1.5 樓地麵
:
a.整體麵層部分裂縫
、空鼓
、剝落
,嚴重起砂
;
b.木樓地麵部分有磨損
、蛀蝕
、翹裂
、鬆動
、稀縫
,局部變形下沉
,有顫動
;
c.磚
、混凝土塊料麵層磨損
,部分破損
、裂縫
、脫落
,高低不平
;
d.灰土地麵坑窪不平
。
3.3.2 裝修部分
:
3.3.2.1 門窗
:木門窗部分翹裂
,榫頭鬆動
,木質腐朽
,開關不靈
;鋼門
、窗部分鐵脹變形、鏽蝕
、玻璃
、五金
、紗窗部分殘缺
;油漆老化翹皮
、剝落
。
3.2.2.2 外抹灰
:部分有空鼓
、裂縫
、風化
、剝落
,勾縫砂漿部分鬆酥脫落
。
3.3.2.3 內抹灰
:部分空鼓
、裂縫
、剝落
。
3.3.2.4 頂棚
:有明顯變形、下垂
、抹灰層局部有裂縫
,麵層局部有脫釘
、翹角
、鬆動
,部分壓條脫落
。
3.3.2.5 細木裝修
:木質部分腐朽
、蛀蝕
、破裂
,油漆老化
。
3.3.3 設備部分
:
3.3.3.1 水衛
:上
、下水道不夠暢通,管道有積垢
、鏽蝕
,個別滴
、漏
、冒;衛生器具零件部分損壞
、殘缺
。
3.3.3.2 電照:設備陳舊
、電線部分老化
,絕緣性能差
,少量照明裝置有損壞殘缺
。
3.3.3.3 暖氣
:部分設備
、管道鏽蝕嚴重
,零件損壞
,有滴
、冒
、跑現象
,供氣不正常
。
3.3.3.4 特種設備
:不能正常使用
。
3.4 嚴重損壞標準
3.4.1 結構部分
:
3.4.1.1 地基基礎
:承載能力不足
,有明顯不均勻沉降或明顯滑運
、壓碎
、折斷
、凍酥
、腐蝕等損壞
,並且仍在繼續發展
,對上部結構有明顯影響
。
3.4.1.2 承重構件
:明顯損壞
,強度不足
。
a.鋼筋混凝土構件有明顯下垂變形
、裂縫
,混凝土剝落和露筋鏽蝕嚴重
,下垂變形
、裂縫值超過設計規範的規定
,混凝土剝落麵積占全麵積的10%以上
;
b.鋼屋架明顯側斜或變形
,部分支撐彎曲鬆脫
,鏽蝕嚴重
,鋼筋混凝土屋架有傾斜
,混凝土嚴重腐蝕剝落
、露筋鏽蝕
,部分支撐損壞
,連接件不齊全
,鋼杆鏽蝕嚴重;木屋架端節點腐朽
、蛀蝕
,節點連接鬆動
,夾板有裂縫
,屋架有明顯下垂或傾斜
,鐵件嚴重鏽蝕
,支撐鬆動
;
c.承重牆體(柱)
、砌塊強度和穩定性嚴重不足
,有嚴重裂縫
、傾斜
、弓凸
、風化
、腐蝕和灰縫嚴重酥鬆損壞
;
d.木構件嚴重傾斜
、下垂
,側向變形
、腐朽、蛀蝕
、裂縫
、木質脆枯
,節點鬆動
,榫頭折斷拔出
、榫眼壓裂
,鐵件嚴重鏽蝕和部分殘缺
;
e.竹構件節點鬆動
、變形
,竹材變曲斷裂
、腐朽
,整個房屋傾斜變形
。
3.4.1.3 非承重牆
:有嚴重損壞,強度不足
。
a.預製牆板嚴重裂縫
、變形
,節點鏽蝕
,拚縫嵌料脫落
,嚴重漏水
,間隔牆立筋鬆動
、斷裂
,麵層嚴重破損
;
b.磚牆有嚴重裂縫
、弓凸
、傾斜
、風化
、腐蝕
,灰縫酥鬆
;
c.石牆嚴重開裂
、下沉
、弓凸
、斷裂
,砂漿酥鬆
,石塊脫落
;
d.木
、竹、蘆簾
、葦箔等牆體嚴重破損
,土牆傾斜
、硝堿
。
3.4.1.4 屋麵
:嚴重漏雨
。木基層腐爛
、蛀蝕、變形損壞
,屋麵高低不平
,排水設施嚴重鏽蝕
、斷裂
、殘缺不全
。
a.平屋麵保溫層
、隔熱層嚴重損壞
,卷材防水層普遍老化
、斷裂
、翹邊和封口脫開
,瀝青流淌
,剛性防水層嚴重開裂
、起殼
、脫落
,塊體防水層嚴重鬆動
、腐蝕
、破損
;
b.平瓦屋麵瓦片零亂不落槽
,嚴重破碎
、風化
,瓦出線破損
、脫落
,脊瓦嚴重鬆動破損
;
c.青瓦屋麵瓦片零亂
,風化
、碎瓦多
,瓦壟不直
、脫腳
,節筒俯瓦嚴重脫落殘缺
,灰梗脫落
,屋脊嚴重損壞
;
d.鐵皮屋麵嚴重鏽爛
,變形下垂
;
e.石灰爐渣
、青灰屋麵大部凍鼓
、裂縫
、脫殼
、剝落
,油氈屋麵嚴重老化
,大部損壞
。
3.4.1.5 樓地麵
:
a.整體麵層嚴重起砂
、剝落
、裂縫
、沉陷、空鼓
;
b.木樓地麵有嚴重磨損
、蛀蝕
、翹裂
、鬆動
、稀縫
、變形下沉
、顫動
;
c.磚
、混凝土塊料麵層嚴重脫落
、下沉
、高低不平、破碎
、殘缺不全
;
d.灰土地麵嚴重坑窪不平
。
3.4.2裝修部分
:
3.4.2.1 門窗
:木質腐朽
,開關普遍不靈
,榫頭鬆動
、翹裂
、鋼門
、窗嚴重變形鏽蝕
,玻璃
、五金
、紗窗殘缺
,油漆剝落見底
。
3.4.2.2 外抹灰
:嚴重空鼓
、裂縫
、剝落
,牆麵滲水
,勾縫砂漿嚴重鬆酥脫落
。
3.4.2.3 內抹灰
:嚴重空鼓
、裂縫
、剝落
。
3.4.2.4 頂棚
:嚴重變形下垂
,木筋彎曲翹裂
、腐朽
、蛀蝕
,麵層嚴重破損
,壓條脫落
,油漆見底
。
3.4.2.5 細木裝修:木質腐朽
、蛀蝕
、破裂
,油漆老化見底
。
3.3.3 設備部分
:
3.4.3.1 水衛
:下水道嚴重堵塞
、鏽蝕
、漏水
;衛生器具零件嚴重損壞
、殘落
。
3.4.3.2 電照
:設備陳舊殘缺
,電線普遍老化
、零亂
,照明裝置殘缺不齊
,絕緣不符合安全用電要求
。
3.4.3.3 暖氣
:設備
、管道鏽蝕嚴重
,零件損壞
、殘缺不齊
,跑
、冒
、滴現象嚴重
,基本上已無法使用
。
3.4.3.4 特種設備
:嚴重損壞
,已無法使用
。
4.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方法
4.1 鋼筋混凝土結構
、混合結構
、磚木結構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方法
。
4.1.1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完好房
。
4.1.1.1 結構
、裝修
、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完好標準
。
4.1.1.2 在裝修
、設備部分中有一
、二項完損程度符合基本完好的標準
,其餘符合完好標準
。
4.1.2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基本完好房
。
4.1.2.1 結構
、裝修
、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標準
。
4.1.2.2 在裝修
、設備部分中有一
、二項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的標準
,其餘符合基本完好以上的標準
。
4.1.2.3 結構部分除基礎、承重構件
、屋麵外
、可有一項和裝修或設備部分中的一項符合一般損壞標準
,其餘符合基本完好以上標準
。
4.1.3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一般損壞房
:
4.1.3.1 結構
、裝修
、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的標準
。
4.1.3.2 在裝修
、設備部分中有一
、二項完損程度符合嚴重損壞標準
,其餘符合一般損壞以上標準
。
4.1.3.3 結構部分除基礎
、承重構件
、屋麵外
,可有一項和裝修或設備部分中的一項完損程度符合嚴重損壞的標準
,其餘符合一般損壞以上的標準
。
4.1.4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嚴重損壞房
:
4.1.4.1 結構
、裝修
、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嚴重損壞標準
。
4.1.4.2 在結構
、裝修
、設備部分中有少數項目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標準
,其餘符合嚴重損壞的標準
。
4.2 其他結構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方法
:
4.2.1 結構
、裝修
、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完好標準的
,可評為完好房
。
4.2.2 結構
、裝修
、設備部分各項完好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標準
,或者有少量項目完好程度符合完好標準的
,可評為基本完好房
。
4.2.3 結構
、裝修
、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標準
,或者有少量項目完損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標準的
,可評為一般損壞房
。
4.2.4 結構
、裝修
、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嚴重損壞標準
,或者有少量項目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標準的
,可評為嚴重損壞房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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